建筑控制区与公路用地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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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以上规定通常即被认为“建筑控制区”。
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公路用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规定划定。
我市人大发布的条例规定同《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按照以上范围划定,建筑控制区是否包含公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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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云在线 (2008-10-15 10:05:52)

    我认为包括
  • jj78 (2008-10-15 12:57:29)

    从法律上说包括
  • fa969 (2008-10-15 16:28:32)

    建筑控制区包含了公路用地,唯一不同的是:公路用地是公路改(扩)建时的预留地和取土用地,另外,在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上要注意一点:建筑控制区只控制地面、地下、地上的建筑物,不控制其他。
  • 大风神 (2008-10-16 19:53:14)

    这是立法的问题,在这一次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时,就特别指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是从公路用地外缘开始计算
  • 大风神 (2008-10-16 19:54:06)

    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30米的区域和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收费站外侧5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 lrmqd (2008-10-16 20:47:58)

    还有以下问题:
    一、《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规定划定。本条规定中,“国务院规定”是指哪些内容?
    1、我曾经认为,“国务院规定”在公路管理来讲就是指《公路管理条例》。
    2、最近跟别的同事讨论起来,认为在理解本条所说的“国务院规定”上不能仅仅局限于公路管理方面的“规定”,应当包括土地、规划等方面的“规定”,因为有个前提是“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这些规定可能是通过有关文件等形式表现出来,不一定是法规
    请教各位有何意见!!
    二、《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按照本款理解,如果某条公路没有设置标桩、界桩,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条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没有经政府划定,也就说,该条公路没有建筑控制区!!
    请教各位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 本帖最后由 lrmqd 于 2008-10-20 09:31 编辑 ]
  • 大刚 (2008-10-18 21:27:15)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15 10:00 发表
    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以上规定通常即被认为“建筑控制区”。
    是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与十年后出台的《公路法》的第五十六条,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只不过《条例》的时候,称之为“公路建筑控制红线”。

    这有一个演进的过程,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个历史沿革。
  • 大刚 (2008-10-18 21:39:59)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16 20:47 发表
    如果某条公路没有设置标桩、界桩,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条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没有经政府划定,也就说,该条公路没有建筑控制区!!
    请教各位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没有划定建控区的范围,那是行政不作为。
    但并不因为这个不作为,《公路法》规定的建筑控制区就没有了

    不但有,而且很清楚,是可以准确的划定的。

    当然,能打个桩,作个记号,让大家都清楚,就更好了。
  • lrmqd (2008-10-20 09:36:02)

    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建控区的范围由政府划定。在我们这儿,政府并没有具体文件划定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否可以认为“没有建筑控制区”?
  • 愤怒的小蚂蚁 (2008-10-20 09:42:15)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20 09:36 发表
    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建控区的范围由政府划定。在我们这儿,政府并没有具体文件划定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否可以认为“没有建筑控制区”?
    弄清楚法律规定和政府文件之间的关系。
  • 大刚 (2008-10-20 12:40:42)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20 09:36 发表
    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建控区的范围由政府划定。在我们这儿,政府并没有具体文件划定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否可以认为“没有建筑控制区”?
    请参阅这个贴子的讨论

    http://bbs.9811.com.cn/viewthread.php?tid=19364&highlight=%BB%AE%B6%A8

    此外,我记得沈河还有一个贴子对这个“划定”有专门的论述,可以找找看。
  • bjwxp (2008-10-20 13:57:48)

      《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设施,其建筑设施建筑设必须符合《条例》的以下规定:
      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于10m、乡道不少于5m
    《陕西省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省道建筑控制区:平原:15m,山区:10m,临砭.临江临河:5m
    其建筑控制区是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如果没有水沟呢?丈量建筑控制区时是不是从公路用地外沿量,还是包括公路用地。现在的公路法和相关法律都没规定,是不是我没找到 谁知道?
  • 大刚 (2008-10-20 14:29:54)

    QUOTE:

    原帖由 bjwxp 于 2008-10-20 13:57 发表
      其建筑控制区是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如果没有水沟呢?丈量建筑控制区时是不是从公路用地外沿量,还是包括公路用地。现在的公路法和相关法律都没规定,是不是我没找到 谁知道?
    对此,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就连规章也是语焉不详。

    当然也不是全无办法。

    以前有过讨论,请参阅以下链接:
    http://bbs.9811.com.cn/viewthread.php?tid=15944&highlight=%C6%F0%CB%E3%B5%E3
  • lrmqd (2008-10-25 16:54:55)

    请教:
    1、“国务院规定”指的是什么?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还是其他文件?
    2、“县政府……划定”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基层人大条例?政府规章?还是其他文件?
  • 大刚 (2008-10-25 19:49:31)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25 16:54 发表
    1、“国务院规定”指的是什么?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还是其他文件?
    通常应该是行政法规,比如以前是《公路管理条例》,今后可能还有一部《公路保护条例》。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25 16:54 发表
    2、“县政府……划定”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基层人大条例?政府规章?还是其他文件?
    如果是县政府来做这个事情的话,我个人认为应当是发《通告》。
  • 大刚 (2008-11-19 15:32:16)

    QUOTE:

    原帖由 lrmqd 于 2008-10-15 10:00 发表
    建筑控制区与公路用地有何区别?
    是否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

    公路用地,交通(公路)部门既有管理权,又有使用权。

    公路建控区,交通(公路)部门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