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分析:
1、基层队伍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敬业精神,态度消极,无责任感;
2、缺乏法律知识和公路法规知识,法律意识淡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偏低;
3、机制不健全,装备不完善,机动性差,协作性差,对讨价还价、拒绝卸载、野蛮冲岗、肇事逃逸的现象表现得无可奈何或者熟视无睹。
4、路政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普通百姓等对车辆超限运输的危害不甚了解,对车辆超载运输与车辆超限运输两者的管理性质理解模糊,对路政管理工作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或者处于极端的抵触情绪。
三、整改思路与举措:
1、加强队伍教育、健全队伍制度、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整合队伍战斗力并树立执法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的意识。
2、聘用资深律师作为路政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解答法律问题以及代理各项法律事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3、(1)逐步完善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2)有效利用人力资源,构筑多道防线严堵双超,以此树立路政的威严和名誉,其具体措施可将现有的3-4人一岗治超变更为两人一岗治超,并协调交通警察组织流动综合稽查队,对冲岗、拒缴超限补偿费、拒绝卸载、肇事逃逸的抗法车辆和责任人及时堵截并依法惩处,使违章车辆无路可逃。(3)对抗法事件应作及时立案处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暴力抗法者的刑事责任却拒不追究的,要争取检察院支持,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学法、懂法,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张衿侨
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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