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赔补偿问题

字体: | 打印

最近我们正在追究公路沿线各加油站的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赔补偿问题,问题是以前因为领导的问题没有收过,而且开设的路口也没有追究过任何责任,时隔多年,现在路口是肯定不能追究了,我们也下了赔补偿通知,也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终究是民事纠纷,处理起来比较慢,希望大家能出个更好的主意!!!!!!!!!!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评论

  • 路正圆 (2008-8-23 22:57:03)

    为什么仅仅是民事问题呢?行政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完全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通过行政手段达到民事目的,应当可以。
  • 路正圆 (2008-8-23 22:58:35)

    个个击破,一个一个来,别捅马蜂窝。
  • 大刚 (2008-8-24 00:12:48)

    看来,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理解,存在很大的歧义。

    附《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 周国栋 (2008-8-25 16:59:46)

    强行封闭再办手续
  • jackandjone (2008-8-26 10:17:48)

    记得我们的做法是直接收集证据,申请法院执行,他们自会找我们协调的,别怕捅马蜂窝,咱们他也惹不起的!
  • wylz (2008-10-13 15:35:47)

    我们不是有一个规定吗?因为以前遗留问题,超过两年不管理的已经算是默认许可了吗?所以现在在追究开设路口的问题是不是有点不合适了
  • 沈河 (2008-10-13 16:40:42)

    按照当时的规定办
  • lytsl (2008-10-13 17:41:50)

    QUOTE:

    原帖由 路正圆 于 2008-8-23 22:57 发表
    为什么仅仅是民事问题呢?行政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完全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通过行政手段达到民事目的,应当可以。
    同意此意见。
  • 大刚 (2008-10-13 17:48:47)

    QUOTE:

    原帖由 wylz 于 2008-10-13 15:35 发表
    所以现在在追究开设路口的问题是不是有点不合适了
    不是的。仍然应该追究。
  • lytsl (2008-10-13 18:23:46)

    QUOTE:

    原帖由 wylz 于 2008-10-13 15:35 发表
    我们不是有一个规定吗?因为以前遗留问题,超过两年不管理的已经算是默认许可了吗?所以现在在追究开设路口的问题是不是有点不合适了
    何种规定,请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