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试水撤并公路收费站
长江商报消息,湖北省政府7月15日召开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情况交流会,据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内将以撤销104省道蔡甸唐河站为试点,探索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撤并公路收费站,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并力争将武汉城市圈作为中部地区撤并调整普通公路收费站试点。
据了解,撤并收费站最大的难题就是债务问题。根据“贷款建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全省的收费站还处在还贷期限内。截至去年底,全省所有收费站债务达825亿,其中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普通公路收费站。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武汉市城市圈一共有39个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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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底,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极其落后,成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为此国务院于1984年批准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收费公路已超过10万公里,占全世界收费公路的71%,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甚至有专家感叹,收费公路如今已成经济协调发展的“拦路虎”。
在此背景下,交通部于2006年表态要逐步控制二级收费公路,此次湖北省武汉城市圈试水撤并公路收费站,正是这一政策的具体落实。笔者认为通过某种方式撤销撤并公路收费站,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对改善当地交通和投资环境无疑是有益的。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针对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公路制定不同的方案。如经营性收费公路,可以采取政府回购方式撤并撤销,但应注意保护投资方合理利益,同时也应坚持投资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的原则。
根据报道,陕西、河南、广东、湖北等省的通行费还贷款利息都困难,更别提还本了。因此,对于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的撤并撤销,其最大的问题是庞大债务如何解决,当然还有诸多高薪人员如何安置。政府还贷公路本来就是政府的,谈不上回购,只看是由哪级政府哪个部门出面来兜底这些“负资产”了。
其实根据2008年2月27日审计署公布的《收费公路审计调查结果》,收费公路目前反映出的问题不在于政策本身有什么不妥,而是在政策执行阶段出了问题,如滥用收费公路政策大量负债盲目建设,挪用通行费,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违规转让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等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决这些根本问题远比撤并撤销几个收费站有意义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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