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路政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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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知识普遍不够扎实,基本的法律规定往往不知道如何理解和应用,而且记不住。
2、综合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人连最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做,许多路政机构连总结、报告,或者会议材料都写不好,更谈不上理论研讨了。
3、出出进进太随便,还算不上专业的执法队伍。
4、学习氛围不浓厚,不学无术者不在少数。
5、主管路政的领导往往不懂业务,你就别想跟他讨论专业问题。
6、许多人没有什么特长,一旦离开工作岗位就麻烦。
7、一些人仅把路政工作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甚至只是谋生手段的一部分,缺乏敬业精神。
以上情况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个人,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所在单位,当然更主要的是我们都期待的那个什么什么什么没有把这支队伍带出特色,白瞎这帮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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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河 (2008-7-12 19:48:41)

    总结的很好啊~~
  • lrmqd (2008-7-12 21:19:48)

    “1、专业知识普遍不够扎实,基本的法律规定往往不知道如何理解和应用,而且记不住。”
    这种情况,我们这儿是普遍现象。

    “2、综合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人连最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做,许多路政机构连总结、报告,或者会议材料都写不好,更谈不上理论研讨了。”
    这种情况,我们这儿是普遍现象,每个中队固定一名法律文书制作人员,如果这个人有一天没有出勤,那么这一天就不用执法了,因为其他人不会填制法律文书。可悲!!

    “3、出出进进太随便,还算不上专业的执法队伍。”
    这种情况,我们这儿是普遍现象。随意调动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上岗、执法证和胸牌管理混乱等现象比比皆是。

    “4、学习氛围不浓厚,不学无术者不在少数。”
    学习?有用吗?要想办法当领导才行。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懂业务,只会在乎你是否有权,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公正执法,只会在乎你是否能够以权为我谋私。

    “5、主管路政的领导往往不懂业务,你就别想跟他讨论专业问题。”
    这种情况,我们这儿是普遍现象。领导根本不管什么法律、规定,只是想方设法从许可、处罚等当中谋一些私利,在朋友中树立“很能够办事”的形象。在领导眼中,基层执法人员是为他创造“办事条件”的棋子而已。

    “6、许多人没有什么特长,一旦离开工作岗位就麻烦。”
    我赞成这个观点。

    “7、一些人仅把路政工作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甚至只是谋生手段的一部分,缺乏敬业精神。”
    这种情况没去进行调研,不敢妄加评论。
  • 中路分子 (2008-7-12 23:17:01)

    总结的很好,点到了目前路政的要害!
  • fa969 (2008-7-12 23:41:44)

    好好好!非常好!弟弟,你太有才了!怎么我心里想的你都知道了?那些话是哥哥我开会时经常挂在嘴边的!
  • zhangzheng03 (2008-7-13 16:23:24)

    我们这连询问笔录统一格式还没有呢!
  • 斯太尔 (2008-7-13 16:42:52)

    交警同样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公安部制定的各种措施好。同样是文书,怎么人家就用警务通打个二指宽的通知书就行,我们现场、询问、勘验、证据保存、调查报告、通知书、决定书、送达、结案一样不能少!前几天我问交警”你们通知书怎么也不让当事人签字,也不怕司机不承认”你知道人家怎么说的?!“他愿承认不承认,已经记入微机了,不承认检车检本就别检”,咱们签字还不算还要按手印,交警一个人查10辆车,咱们这1个车的文书还没走好!交警需要什么业务知识,记全罚款的条款,文书照格式一填就行,咱们呐!!!!快够半拉律师了,还得说业务知识不熟,素质低!!!
    《公路法》本身就是乱七八糟的法律,怎么让执行人明白!!!!笼统的没边!!!!
  • hxlzk春天 (2008-7-13 16:52:36)

    QUOTE:

    原帖由 斯太尔 于 2008-7-13 16:42 发表
    交警同样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公安部制定的各种措施好。同样是文书,怎么人家就用警务通打个二指宽的通知书就行,我们现场、询问、勘验、证据保存、调查报告、通知书、决定书、送达、结案一样不能少!前几 ...
    所以,交警的管理模式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路政的领导们去借鉴和学习。
  • 斯太尔 (2008-7-13 16:59:05)

    问题就是交通的上级官员们谁管呀!!!!
  • 红袖飘香 (2008-7-14 09:05:42)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 公路参谋长 (2008-7-14 15:21:21)

    QUOTE:

    原帖由 斯太尔 于 2008-7-13 16:42 发表
    交警同样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公安部制定的各种措施好。同样是文书,怎么人家就用警务通打个二指宽的通知书就行,我们现场、询问、勘验、证据保存、调查报告、通知书、决定书、送达、结案一样不能少!前几 ...
    有一点你错了----警察根本就不记条款,因为都在通知书上印着呢!只要查到了,拿笔一划钩钩就OK了,你说的复杂了
  • fa969 (2008-7-14 21:46:02)

    别动不动就和交警比,闹心!
  • 安徽高速 (2008-7-15 08:22:18)

    QUOTE:

    原帖由 fa969 于 2008-7-14 21:46 发表
    别动不动就和交警比,闹心!
    顶!!!!!!!!!!!!!!!!
  • 公路小兵 (2008-7-15 10:52:39)

  • 虔诚的守护 (2008-7-16 01:12:13)

    别拿我和交警比,我比交警强。以为我是路政。和交警有亲戚的别生气,我喜欢说实话。
  • 安徽高速 (2008-7-16 08:24:47)

    交警真垃圾!!!!前几天我上路处理一起事故,都忙活半天了,监控打来电话,问问我们事故可大,不大他们就不来了,我当时就把电话给挂了,你丫的,都回家过年算了,还上个什么班啊!!!!在我们高速,每次事故,大都是我们路政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 沈河 (2008-7-16 10:31:30)

    到了现场后,把路产损失算一算,然后给交警打电话,走人。
  • 公路参谋长 (2008-7-16 10:43:18)

    QUOTE:

    原帖由 沈河 于 2008-7-16 10:31 发表
    到了现场后,把路产损失算一算,然后给交警打电话,走人。
    损失怎么找人赔?s
  • 安徽高速 (2008-7-16 11:04:52)

    还有更气人的,昨晚,我们一个巡查班的同志接到高速交警的电话,说29K处有人躺在路上,让我们路政去处理一下.晕,安全难道不是是你们交警的职责吗?????
  • tony931 (2008-7-16 11:08:47)

    1、专业知识普遍不够扎实,基本的法律规定往往不知道如何理解和应用,而且记不住。
    也是我们这里的普遍现象
    2、综合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人连最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做,许多路政机构连总结、报告,或者会议材料都写不好,更谈不上理论研讨了。
    法律文书由总队下发范本(如果要的可以向我索取),大队组织进行学习考核,照猫画虎
    很多人不好写总结报告是普遍现象
    3、出出进进太随便,还算不上专业的执法队伍。
    普遍现象
    4、学习氛围不浓厚,不学无术者不在少数。
    大队开展业务学习,可是效果不佳
    5、主管路政的领导往往不懂业务,你就别想跟他讨论专业问题。
    领导只要宏观把握,不用太懂(不过有的大队长很懂)
    6、许多人没有什么特长,一旦离开工作岗位就麻烦。
    就业压力大,所以只好在路政,我相信如果有更好的地方,98%不想在路政(剩下的是因为在领导岗位,不想走)
    7、一些人仅把路政工作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甚至只是谋生手段的一部分,缺乏敬业精神。
    同上条解释
  • 沈河 (2008-7-16 11:13:25)

    路政不是保姆,路政就是公路保安。保护公路是路政唯一的职责。不是路政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要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