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凌晨2点左右,次汗素超限站执法人员在正常检测时,有2辆车号分别为鄂C06058(临牌)和鄂C06000(临牌)的重型货车,司机均是化隆县黑城乡人。经过该站检测时严重超限,车货总重分别达到了54.66吨和54.84吨,超限吨位为14.66吨和14.84吨。在处理时当事人态度极其蛮横恶劣,并威胁检测站执法人员,该站执法人员不畏威胁,耐心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超限的危害性,当事人还是狡辩、耍赖。最后在执法人员近7个多小时的反复做工作后,当事人终于在违法事实面前低下了头,承认了违法行为,并主动将车开到卸货场地进行卸载。卸货后检测站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超限法律文书,并针对此种恶意超限运输行为依据治理超限超载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当事人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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