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国治超实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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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做了个梦,梦见全国治超罚款标准调整为:以3万元为基准,经过检测,超限百分之几,就按3万元的百分之几进行处罚。例如:超限20%,罚款为20%乘以30000=6000元。不知弟兄们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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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dxjh (2008-6-18 01:12:07)

    同意fa969的梦想
  • cdxjh (2008-6-18 01:13:44)

    但标准太高
  • cdxjh (2008-6-18 01:18:56)

    超过50%以上的可采用,应当重罚
  • 大刚 (2008-6-18 03:21:18)

    这个标准倒是挺好掌握的,便于计算。

    提两个问题:

    一是标准偏高,特别是对于超限10%左右的超限车辆来说。

    二是对超限仪的要求,肯定要提高,因为罚款额确实挺高。

    这不是梁山兄弟大称分金银,肯定会斤斤计较。要是多称了三两吨,驾驶员肯定不“依较”。

  • 大刚 (2008-6-18 03:24:54)

    我觉得:应当根据超限比例和超限吨位,确定罚款额。

    是不是可以搞一个公式,把数据往里套就行了。可以借鉴一下计重收费的公式。

    这应该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有什么地方已经实施了的,请网友们传一个上来。


    [ 本帖最后由 大刚 于 2008-6-18 03:26 编辑 ]
  • 路上当心车 (2008-6-18 11:55:48)

    浙江以前使用的就是这样的标准,现在不使用了。去年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出了个[2007]140号处罚标准,使用按超限吨位多少罚款多少的标准
  • 路上当心车 (2008-6-18 11:59:58)

    浙江现在实行的超限运输处罚标准

    http://www.zjt.gov.cn/node66/200705/con145340.htm
  • 空中飞 (2008-6-19 13:10:56)

    同意fa969的梦想
  • abc660908 (2008-6-20 01:49:16)

    广西:5%-10%罚500元、10%——20%罚1500元、20%——30%罚2500元、30%——40%罚3500元、40%——50%罚5000元、50%——80%罚8000元、80%以上罚10000元。
  • sayican (2008-6-20 07:52:05)

    根据浙江省的做了一个
    http://www.96520.cn/96520/tool/fkjs.htm
  • fa969 (2008-6-21 13:45:00)

    上不封顶,不重罚不足以平民愤!
  • hek7788 (2008-6-29 15:40:05)

    高了一点吧
  • 宜州路政 (2008-6-29 23:11:20)

    果然是个梦
  • weeew (2008-7-01 10:25:15)

    QUOTE:

    原帖由 fa969 于 2008-6-17 23:31 发表
    昨晚做了个梦,梦见全国治超罚款标准调整为:以3万元为基准,经过检测,超限百分之几,就按3万元的百分之几进行处罚。例如:超限20%,罚款为20%乘以30000=6000元。不知弟兄们意下如何?
    看来晚上睡觉时间长,做的梦要求也要高一些。
    偶刚打了个小盹,做的白日梦要求就低多了:地方政府对治超不在干预了,转而大力支持
  • 大刚 (2008-7-01 23:11:21)

    全国各省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能搞“一刀切”。

    各地个税的起征点还有高有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