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第一单选定山西三条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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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试点终于有了第一单,平安信托拟以受托的保险资金收购山西境内的三条高速公路的部分股权。

  7月27日,在香港召开的“山西(香港)投资洽谈会”上,平安信托与山西省交通厅下属的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总公司(开发公司)签署了意向性的《股权转让协议》。平安信托拟以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投资于山西境内的太原-长治、长治-晋城、晋城-焦作(山西境内段)高速公路(三高速)。这也是“国十条”颁布后的首批基础设施项目。

  这三条高速公路由开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目前由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长晋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山西省交通厅拟通过转让三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实现三高速经营权的部分转让。如果本项目获得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批准,且平安信托最终成为出让股权的受让方,则平安信托将以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从开发公司处收购三公司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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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文 (2006-8-04 11:10:17)

    : :
    感谢提供信息!
  • Hedman Liu (2006-8-06 19:13:34)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具体要求,目前具体适用的法律就是《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其中要求非常严格的,不知山西这次股权转让的细节是如何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