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拿什么来相信你,“抗震救灾”车辆

字体:        | 上一篇 下一篇 | 打印


肃清抗震救灾队伍中的不法分子,同样刻不容缓。
                                       ---题记

周日。上午8点半。

正准备出门,手机响了,总助打来的,让立即赶往公司参加紧急会议。说公司周六遭到“抗震救灾”司机投诉。一起直接投诉到了国家民政部,一起投诉到了省政府。

首先有必要声明的是,对待抗震救灾这个问题,我公司从没含糊过,态度非常端正。地震发生后,公司第二天一大早就组织员工捐款,成为江苏控股系统反应最快、捐款最迅速的公司,到目前已组织两度三次捐款,并主动为抗震救灾车辆提供免费放行、为灾民提供免费就餐、排障、加油等服务。我们认为,这是责任,是道义,是良心。是应该做的、必须做的份内事。可以说公司员工是识大体、顾大局的。

那么投诉一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通过听取会议通报和并调看监控录像,了解了两起事件全部经过——我将本着对当事人双方负责的精神,原汁原味陈述事实,同时也为公平起见,公布他们的车号:

第一起:5月24日7:26分,车号为浙L63062运蔬菜的红色集装厢半挂货车驶入我公司盱眙站107道,经磅秤称重后,电脑显示该车总重48吨,轴限39吨,超限9吨,入口收费站为徐州北,应交通行费450元。驾驶员交纳通行费后询问当班收费员,运蔬菜可否免费,因该车超限,收费员回答:超限车辆不符合绿色通道优惠条件。驾驶员又询问抗震救灾车辆可否免费,当班收费员回复,要提供相关证明,该车驾驶员拿出了一张淡绿色货运单,此时当班值班长到场,经查该货运单由圆珠笔自行填写,启运地点是从吉林长春到四川汶川,启运路线与目前行驶路线不符,值班长遂提出疑问,驾驶员回答,玻璃坏了回浙江拿钱的。值班长向该车驾驶员解释,因启运路线与目前行驶路线不符,且车身无抗震救灾标语条幅,驾驶员又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抗震救灾车辆免费放行。经耐心解释说明后,司机愿意交纳450通行费,于7:35正常收费打票后放行。

然后,就在当天上午,我们就被该驾驶员直接投诉到了民政部,民政部打电话到省政府,省政府打电话给我们上级控股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打电话给我们公司老总、副总…….

第二起:5月24日8:17分,一名司机驾驶一辆载着变压器的豫B10729货车,来到我公司明祖陵服务区,拿出一张浙江的介绍信(具体是哪个单位出具的,公章不清楚。也可能我们管理人员没有仔细看),声称是抗震救灾车辆,要求免费就餐。介绍信上写的是到四川三门。该车车头也的确挂了一块红布,写着“救灾物资”字样。因到目前为止,政府各级都没有任何文件规定抗震救灾车辆可以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免费就餐,公司也没有接到救灾车辆免费就餐的通知,所以服务区管理人员心存怀疑,认定是冒牌,在打电话请示上级后就跟他解释不能免费。结果驾驶员听后当即就说:“我要投诉!”转身就离开了。

接着,我们就接到了省政府的询问电话——我们被该驾驶员投诉到了省政府。

因为截止到作者发稿时,高速公路公司还是没有接到任何一级政府、机关、部门通知,说抗震救灾车辆可以在服务区免费就餐。那么,我可不可以纯客观地认为: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他们提供免费就餐是情分,不提供免费就餐是道理。

我这么说,并不表示我不讲情分或道理。也不是在乎那一顿饭钱。抗震救灾是压倒当前一切的头等大事,我们不至于如此分不清轻重、没有良知和公益心。公司领导说的好:别说是一顿饭,只要真正的抗震队伍需要,再多的饭我们也提供得起,我们控股员工自发捐款就是271万元。大家情系灾区,心连灾区。心情都是一样的。若真能为抗震救灾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我相信,每一位员工都不会袖手旁观。

那么这样解释,理解道理的人应该都能明白,所有的问题不是出在是否免费就餐上,而是出在这些打着救灾字样车辆的真假难辨上。因为正规抗震救灾车辆一定会遵从政策规定,不会贸然向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出免费就餐的要求。而且,真正抗震救灾车辆会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不会让别人产生怀疑:事实上,就有这样的一些不法分子,驾抗震救灾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发国家灾难之财。

同样发生在5月24日上午的一件事。上午08:52,一辆皖C75169货车到达我梅花站出口100道,车头悬挂“救援灾区献爱心”条幅,显示入口京福省界,通行费375元。驾驶员声称该车为抗震救灾车辆,要求免费放行。当班员工立即上报站长,站长迅速赶到收费广场进行处理。下面是询问记录:

站长:“你拖的是什么物品,从什么地方拖来的,到哪里去?”
驾驶员:“药品,从山东拖到成都的。”
站长:“那你为什么从梅花站下,你这样要多走几百公里呢。”
驾驶员:“我是泗洪人,回家看看。”
站长:“你这次拖货是免费的吗?有没有运费?”
驾驶员:“有1万多元,平常拖货费用要2万多元,这次少收了。”
站长:“那你车有没有货运单?有没有相关单位,比如红十字会或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驾驶员:“没有”。
站长:“那你这车货是在什么地方上的呢?”
驾驶员:“山东一个配货站。”
站长:“你要拖到什么地方
驾驶员:“我也不知道反正是到成都的。”
站长:“到了成都你总应该知道把货送到什么地方吧?”
驾驶员:“我到了成都后,再给配货站老板打电话,他就告诉我具体下货地点了。”

当站长要其与配货老板联系时,该车主吱吱唔唔、躲躲闪闪。收费站要求查看所拖货物,当打开车子蓬布时,该车拖的箱子为山东制药厂货箱,但标签上标明为昆明发往山东,并不是山东发往成都的。经仔细观察该车头悬挂的“救援灾区献爱心”红色条幅,灰尘较少并且质量较差。

经以上了解,收费站判断该车为假冒救灾车辆。

于是站长继续耐心做解释说服工作,问他:“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什么文化?驾驶员回答:”“25岁,高中毕业。”站长又问:“这次地震你捐款了吗?”他说:“我捐的不多,100元。”站长说:“小伙子,一看就知道你就是有个文化有爱心的年青人,这次我们收费员每人也都捐了钱,这次大地震我相信你也很难过,很同情灾区的人民。你捐款就是在履行一个公民的职责,我们在这里收费也是履行为国家收费的职责,今天如果换成你在这里收费,同样的情况你是否会收费呢?”该车驾驶员听了面露羞愧之色,主动表示交费,后交纳了375元通行费离开梅花站。

在收费过程中,还遇到驾驶员拿着一张盖着民政部门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求免费通行,还有两辆没有任何标志的小轿车经过收费道口时声称是灾区车辆,要求免费通行。收费员请他出示相关证明,他窜到车后捧出一个骨灰盒,很是义愤的大嚷:“这就是证明!”还骂骂咧咧的说:“妈的,人都死了,你们还要收费!”

听取收费站的反馈后,只能无语。因为大家都清楚,抗震救灾是国家眼下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敢懈怠,都会为抗震救灾大开绿灯,而且,各级领导的注意力、关注点都在救灾上,此时的他们没有精力和时间来听取高速公路公司的陈述,相反会认为高速公路公司不识大体、不顾大局,没有用实际行动来支援灾区,而一切阻碍救灾工作开展的行为都将受到社会和人民的谴责,为国法、道德所不容。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能够担负得起这样的罪责。所以,越是这当口,越是认为国家应该对抗震救灾队伍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发放相关的有效证件,以备准确识别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钻民心的空子,利用人们的善良情感,打着抗震救灾旗号横行霸道、骗吃骗喝、谋取私利和经济暴利,发国难财。

否则,作为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我们难免要问:我该拿什么来相信你,“抗震救灾”队伍?



[ 本帖最后由 只做乙蚂蚱 于 2008-5-26 23:07 编辑 ]

查看全部评论(1) 最新评论

  • 删除 jjlz (2008-5-31 20:44:35, 评 0 分)

    现在打着抗震救灾旗号谋取私利的车辆太多,太多的误解也让我们承受,确实应有个规范的管理了!
    这个公告对大家也许有点参考作用吧

    关于对汶川等重灾区货运车辆实行限制的公告
    “5.12”汶川大地震,对灾区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公路通行能力极为有限。为确保救灾物资运输,从即日起,对前往汶川、平武、青川、北川、茂县等极重灾区的货运车辆轴数、车货总重实行限制。现公告如下:

    一、运送救灾物资前往灾区的货运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轴数不得超过3轴。

    其中江油至平武公路中的响岩至南坝桥头绕行段限车货总重10吨以下通行。

    二、运送抢险工程机具的平板拖车前往上述地区的车辆,必须持有省交通厅公路局应急指挥部的相关手续方能通行。

    三、为减少灾区公路通行压力,与救灾无关的一切车辆,近日不要前往灾区。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交通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08-05-26 10:26

查看全部评论(1)我来说两句

-5 -3 -1 - +1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