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对大家来说是个无厘头。但对我本人却意义重大。因为在写作过程中,蚂蚱我充分体会到一种报复的快感。内心酣畅无比。
封博是有原因的。
主观原因是自我承受能力较差,客观原因是我这堂堂的蚂蚱竟被一只瘦巴啦叽的螳螂给砍伤了,真让人颜面全无威风扫地——说出来谁信!到今晚为止,恢复得差不多了,决定予以报复。
自从上次某人打电话向童索要一幅螳螂画之后,对凡事较真的小孩至今笔耕不辍,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反复练习,并越来越对这6条腿虫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孩子的热情感染了大人,为了增加他的感性认识,我们一家老少走入草丛,开始了擒拿螳螂的另一种人生。
但螳螂也是好惹的么?且不说那三角形的脑袋有多灵活,就那两条生有倒勾小刺的镰刀状前腿就够吓人的。还有那咀嚼强劲的上颚…..我第一怕蝙蝠,第二就数到怕它了。
然而空中飞的蝙蝠不常见,地上跳的螳螂却随处可见,草丛里、池塘边,甚至走在路边,这螳螂也能蹭的一下跳到你裸露的脚上抱着你的脚趾头乱啃——威胁可谓无处不在,让你无处可逃。
结果天长日久,竟养成了一种习惯:只要脚沾着草地,就拿眼睛去瞟看有没有螳螂在。
昨晚回家,刚进门,童就举着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里面赫然一只硕大无比的碧绿色螳螂,正斗志昂扬地爬来爬去寻找出路。半天过去,丝毫不见气馁的样子:莫非在不直那里取了点真经、喝了些烈酒?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太软。看那臀域发达、腹部肥大的家伙闷不吭声苦苦挣扎那样,心就生出善念来,和童商量:把它放了吧。让它回到草地上。这里不是它待的地方。
童一口回绝:“这是爷爷帮我捉的。我要观察画下来送你礼物。”这没办法了。凡是他决定要画的东西别人是万万碰不得的。上次他将家里煮熟的螃蟹选了一只最完好的搁在一边,说要照着画画用,结果我一来嘴馋,二来担心放久了坏掉,就趁他不在意给偷偷吃了。这下不得了了,他发现我吃了螃蟹后,大哭大闹,不依不饶,用小手使劲抠我嘴巴,非要我给螃蟹吐出来不可。一家人都劝:你妈即使现在将螃蟹吐出来也是稀碎的,不是完整的。但还是怎么哄都不行——要是好吐出来俺就吐了!老公被他哭的心烦意乱,只好训斥我,说我是好吃鬼,怎么就将儿子画画用的道具给吃了。为这事,我窘得在人前三天没抬起头来。
由于盒子是密封的,我就老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担心它在里面氧气不够窒息而亡,便隔几分钟去看一次,后来索性将盒子打开一条缝让它呼吸空气用。吃过晚饭后,又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说服童同意将螳螂放回草地去了。
我觉得自己做了件善事。在此提出表扬一次。
今晚回家,一看茶几上,差点昏过去——又一只大螳螂脖子被线拴着,正在F1场地上举着两把大钳子做健身运动!据悉,这只螳螂是奶奶捉的。这次释放工作没做通,直到我们告辞,螳螂还在桌子上拴着呢。也不知天生好斗的它能否在半夜咬断绳索,自己逃将出来。
也罢。拴一阵子也好。等我泄私愤够了,再放不迟。
我说,童,咱索性捉一大把螳螂放锅里油炸了吃啊?听说肉很鲜美呢。童直摇头:螳螂是益虫。不能吃。问我,你知道螳螂是怎么生宝宝的吗?它是吃了孩子的父亲后才生宝宝的。
这真是平生第一次听说。
刚才去百度查了一下有关该虫的介绍,其中有这样的字眼:“不完全变态”、“渐变态”。没看大明白。
虽然没看大明白,但感觉特爽!快意人生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