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发生在我面前不到五米处
2008-04-16 15:47:14
/ 个人分类:杂文小作
前天发生的事情,今天我才有心情把它写下来。
前天早上,和平西街。我准备从东向西过马路。当时东西方向是红灯,南北方向虽然是绿灯,但车辆稀稀疏疏的并不多。
我是个遵纪守法的人,虽然南北方向没有车,还是手扶着自行车,耐心地等待红灯变绿。我抬头看了一眼交通指示灯,还是红的。就这一刹那,听见“砰”的一声闷响!回过头来,马路中间停下了一辆小卧车,卧车旁边倒着一辆自行车,一个男子脸朝下趴在地上,位置就在自行车和卧车中间,离我站的地方不到五米远。人大概是不行了,一动不动,连一下挣扎都没有,帽子和鞋子甩在一边。看来那男子是从马路对面的小胡同里冲出来横穿马路的。就听我身边的人议论说:“抢道吧!抢什么啊!着什么急啊!”
司机下了车,弯腰看了看地上的人,掏出手机打电话。这时红灯变绿了,我推着自行车和一群人一起穿过马路。走过遇难者身边的时候,我低头看了一眼,在他的脸下边有一汪鲜血。
人的性命就是这样脆弱!猫狗临死前也要蹬蹬腿,鸡被割断喉咙还要扑棱几下翅膀。人呢?连一下挣扎都没有,就这样去了。
生命脆弱,脆弱的就像一个薄薄的玻璃瓶,轻轻一碰就碎了,就完了。所以就需要我们时时刻刻的精心呵护着,不可以有丝毫掉以轻心。
感谢我的父母!从小就教导我“犯病的不能吃,犯法的不能做”,所以我胆小,我谨小慎微,循规蹈矩,我奉公守法不敢越雷池一步。所以我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想想当时的情况,如果因为南北方向没有几辆车,一时性急冒冒失失过马路,躺在那里的会不会是我?不敢再想了,我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现在我有点同情那个司机了。交通法规好像有规定,即使司机完全没有责任,也要承担十分之一的无罪赔偿。这一下那个司机几万元没有了!这也许就是他一年的收入!
我恨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有许多次,我险些被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撞到,幸亏我警惕性高,都避过去了。而这些人,大都是骑自行车的学生和蹬着小三轮的老年人,还有就是农村进城的打工人员。农村人倒还情有可原,田间小路没有指示灯,他们没有看灯的习惯,进了城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可是那些老年人和学生呢?他们可都是在城里长大的,从幼儿园就开始学习交通法规啊!
我每天就像盼望天下无贼一样,盼望所有人都能遵纪守法。不为别的,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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