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枉过正的“公共道德”
2007-06-19 18:46:24 / 个人分类:新闻观察
相关阅读:
- 马道收费站职工全力抢救遇难司乘 (汉中公路, 2007-3-05)
- 务工人员应由政府担保和引导!强烈呼吁! (汉中公路, 2007-6-18)
论坛模式 推荐 收藏 等级(0) 编辑 管理 查看(420) 评论(7)
TAG: 新闻观察
-
丝路驿站
发布于2007-06-24 07:06:25
-
社会公德与法律及单位制度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以情代法,更不能以言代法!这样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对一个人也是不公平的.应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来维护自己.
-
汉中公路
发布于2007-06-23 22:38:19
-
QUOTE:
原帖由 yooko 于 2007-6-20 09:54 发表
公德原本是一种自觉行为,对,但是不教育没有人会自觉.这也算是一种"教育"手段吧."一名乘客,因此次曝光,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单位就有点扯淡了
很多事都是合情不合理啊!
-
汉中公路
发布于2007-06-20 22:46:38
-
QUOTE:
原帖由 yooko 于 2007-6-20 09:54 发表
公德原本是一种自觉行为,对,但是不教育没有人会自觉.这也算是一种"教育"手段吧."一名乘客,因此次曝光,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单位就有点扯淡了
这就今日在 中国青年报上看到了
这位孕妇 人家不给让座也就罢了
偷拍人家的照片
还拿到网络上声讨
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的缺失
有点极端了 心怎的安!!!!!!!!
-
yooko
发布于2007-06-20 09:54:18
-
公德原本是一种自觉行为,对,但是不教育没有人会自觉.这也算是一种"教育"手段吧."一名乘客,因此次曝光,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单位就有点扯淡了
-
雨柔
发布于2007-06-20 06:57:26
-
我常给老人,孩子及需要照顾的人让座,要不我心会不安.
-
五味子
发布于2007-06-19 22:38:16
-
这么干就有点缺德了!
-
冬雪
发布于2007-06-19 19:26:45
-
可悲!
当道德标准只是成了一种摆设,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