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空间已在国家注册,受法律保护!
石家庄原交通副局长贪污受贿被判19年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1-04 21:58:56
查看( 273 ) /
评论( 4 )
新华网石家庄1月4日电 (记者王昆)记者从河北省纪委了解到,石家庄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兼公路管理处处长杜国栋因贪污罪、受贿罪,近日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 x)L*wJ;Yp!T5^[0 经查,2003年1月,杜国栋在担任滹沱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与中益路桥公司总经理莫某合谋,将实际131万元工程款,虚增50万元给付中益路桥公司,后由莫某将50万元转入杜国栋在香港的个人账户上,杜国栋将此款用于消费和购买个人人身保险。
中路博客 bK9dYo
^4d 1995年至2007年初,杜国栋利用职务之便,为港商代表阎某、朔黄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薛某、衡水宝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经理赵某等21人,在承揽张石高速公路工程、107国道滹沱河大桥工程等项目中牟取私利,先后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169.48万元、港币100万元和美金1.5万元。
论坛模式
推荐
收藏
分享给好友
管理
TAG:
-
培文发布于2009-01-07 09:04:17
-

-
风雨江湖路
发布于2009-01-31 12:44:13
-
重庆武隆交通局副局长因受贿判有期10年。
-
虔诚的守护
发布于2009-02-01 14:15:27
-
教训啊。没出事的时候给下面的人经常讲廉政。出事了才知道自己更腐败啊
-
白石农夫发布于2009-02-01 14:21:24
-
一个字: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