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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处罚决定书上需要执法人员签名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1-20 16:18:20 / 个人分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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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程序制作的形成处罚决定书上,需要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吗?

谢谢!

TAG: 文字

阳光小屋 雷霆出击 发布于2008-09-15 19:23:48
执法机关盖章即可,不用执法人员签名。别问我为什么,我书读得少。
愤怒的小蚂蚁的个人空间 愤怒的小蚂蚁 发布于2008-09-15 20:46:49
《行政处罚法》34条明确规定简易处罚程序中《处罚决定书》需要执法人员签名,一般处罚程序中《处罚决定书》没有要求执法人员签名的规定。
952828发布于2008-09-15 20:47:31
不用,上面有执法单位的章呢.
大刚的个人空间 大刚 发布于2008-09-15 23:47:38
交通部的文书,没有要求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

重庆路政以前用的一套文书里,承办人和签发人的名字都要填上,倒是很方便搞“责任倒查”
1380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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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6 07:40:45
河北省交通厅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替代原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要求有执法人员签名。这个如何看待?
spark-j-m的个人空间 spark-j-m 发布于2008-09-16 08:03:02
回复 #6 沈河 的帖子
个人理解,盖公章是表明处罚机关。

执法人员签名,便于解释和倒查。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6 08:28:47
问题在于:决定书上的签名由谁签名?

一个案件的处理,经过了很多调查人员,最后是领导批准,应该由谁在决定书上签名?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6 08:33:00
另外一点,现在要求在决定书上是签名,而不是署名。
大风神的个人空间 大风神 发布于2008-09-16 09:34:28
在我上次参与修正的执法文书格式上,都需要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签名的同志一般是参与调查处理的同志,具有一定管理职务的。(比如业务管理员以上级别的)


沈老师,你下一个问题我基本猜出来了

请问,送达回证上需要当事人签名吗?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6 09:36:35
大风好!

送达回证上需要收件人签名
霍师傅发布于2008-09-16 11:21:28
个人以为,基于当前行政机关及其他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文书能够达到交通部要求的水准或者稍高些,就很不错了,所以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既不需要执法人员署名,也不需要执法人员签名。如果为了倒查方便,去找立案表等内部文书,那上面记载得都很清楚。

在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或署名,这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这样做谈不上违法,但也找不到法律依据。不过,如果考虑到该处罚决定书是行政规章的附件,那实际上可以把决定书视为规章的一部分,变通时要慎重。至于交通部以红头文件发布的文书样式则与此稍有不同,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合法变通。由于法律追求某种程度的稳定性和一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而法律文书与法律(广义,包括规章)的性质不太一样,所以本人不赞成在部委规章中把法律文书作为附件。

以上是根据当前情况进行分析。展望未来,随着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不断上升,执法人员素质的 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诸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记载行政机关某种裁决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将向说理型文书演变,类似于法院的判决书,那时将可能明确要求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而非调查人员)在文书上署名(不是签名)。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6 11:23:50
老霍说的太好了!

这正是我所期待的答案。

谢谢!


公路参谋长的个人空间 公路参谋长 发布于2008-09-16 15:16:49
长见识。
论坛就需要这样的帖子。
大刚的个人空间 大刚 发布于2008-09-16 17:05:12

QUOTE:

原帖由 霍师傅 于 2008-9-16 11:21 发表
个人以为,基于当前行政机关及其他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文书能够达到交通部要求的水准或者稍高些,就很不错了,所以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既不需要执法人员署名,也不需要执法人员签名。如果为了倒查方便 ...
是的,这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院现在提倡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由“填发式”文书向“说理式”文书转变。

http://bbs.9811.com.cn/viewthread.php?tid=47912&page=1#pid216048

《交通部印发的法律文书样式是否必须执行?》

这个问题,霍师傅心里头应该早就有答案了。
小喜欢的个人空间 小喜欢 发布于2008-09-17 17:52:15
我们这里的没承办人\签发人这项的,所以不用执法人员签名,只公路局盖公章就行,而送达回证就有一项是要签名的,而且是签两个执法人员的名呢
大刚的个人空间 大刚 发布于2008-09-18 08:40:18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现在是签两个,两名执法人员各自亲笔签字。
爱交通发布于2008-09-18 15:46:22
不需要!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8 16:01:23

鸭绿江水 丹东老郭 发布于2008-09-18 16:39:11
个人认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没有必要由执法人员签字的。
   调查人员的职责在填写《交通行政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后就已经结束了。《处罚决定书》是由公路管理机构做出的,而不是案件调查人员做出的,案件调查人员没有权力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如果处罚决定有误,那是公路管理机构的责任,而不是案件调查人员的责任,所以也没有倒查责任的问题。如果说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是适用法律错误,公路管理机构就应该责令调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这是调查人员的责任范围。
    既然调查人员没有权力做出具体处罚决定,就不能在文书上署名或签字,否则将会引起误解。
    如果文书设计上留有案件调查人员签字的地方,就应该签字。但是《路政管理规定》要求我们使用交通部制定的统一文书,这是必须执行的,否则就是违章。而交通部的文书格式上并没有这样设计,从法理上讲,这也不是缺陷,没有必要更改。更改了就是画蛇添足!
巡山小妖——沈河的个人空间 沈河 发布于2008-09-18 16:46:51
老郭说的太好了!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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