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人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
作者:空中飞
此前荆州市还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多项医保制度,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形成新农合基金,农民看病就医时得到费用报销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出大钱,农民出小钱,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为单位统筹和组织实施,体现农民互助共济的合作原则;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重点减轻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以县为单位统筹和组织实施,增加了抗风险和监督能力;由政府负责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同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提高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同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重点改善贫困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状况。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也改变了他们多年形成的“小病等,大病挨,实在不行才往医院抬”的习惯。从而在荆州市实现了社会全员医保。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障工作正在逐步和世界接轨,参加医疗保险成为国家医疗保障的基本途径。从另一方面说,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就意味着还没有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无业者参加医保问题,至今还是许多城市悬而未决的难题,“看不起病”成为千千万万个无业者的生活压力,严重影响了这部分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质量。
将无业者纳入医保是社会的责任。这是因为,一是目前的无业者可能过去也是劳动者,他们曾经有过正当职业,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过自己的贡献。现在由于社会的变化发展和改革需要,他们暂时失去了职业,社会不能把他们忘了,参加医保理应有他们的份。二是无业者本来生活就困难,却要比有工作的人承担更多的医疗负担,这样势必会进一步恶化无业者的生存条件,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三是享有健康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这种权利应该是平等的。政府有为每一位公民提供同样健康保证的责任和义务。虽然,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获取健康保证的质量,但是政府却不能有偏见,为有工作的人和无业者提供的医疗保障应该是相等的。一些富裕者所获取的更加优质的健康保证只能来自其个人努力,而不能来自政府的优惠。四是随着政府税收的不断增加,政府已经具备为无业者提供一定医疗保障救济的能力。
我们知道,开展医保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许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政府开脱责任的借口。有的城市目前在社会医保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如有的企业不为员工缴纳医保费、拖欠医保费的现象还很严重;医保的区域限制还非常狭隘;“医保随人”还存在诸多问题等,有的问题如果解决起来并不难,但却时常被忽略。医保属于重要的民生内容,必须受到重视。这项工作的好坏,应该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内容,借以促进医保事业发展,要让更多人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








